怀远县市场局多措强制注销“僵尸企业”
发布日期:2023-09-15 浏览次数:322

       强制注销“僵尸企业”,是促进无效市场主体有序退出,有效提升存续市场主体整体质量的有效途径。近期,怀远县市场局在市局的指导下,完成“僵尸企业”退出市场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目前,首批强制注销“僵尸企业”99户已于8月25日下达“拟予强制注销告知公告”。

       为继续深化强制注销改革,进一步优化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退出流程,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,有效释放社会经济资源,推动市场健康有序运行。怀远县市场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,首批共筛查出102户“僵尸企业”,向法院、税务、国土等相关部门发出协查函,根据相关部门协查反馈意见,最终确定99户强制注销。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简流程、减材料、提速度,在办理“僵尸企业”注销时采取营业执照“免回收”公告作废制度,即注销时可以不收回营业执照,由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。

       下一步,怀远县市场局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,加速“僵尸企业”退出,及时释放生产要素,促进资源合理配置,实现存量市场主体的质量大提升,全面优化营商环境。(田春新)